“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者家屬獲死亡賠償金爭議”:是否屬於遺產?如何分配?

“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者家屬獲死亡賠償金爭議”:是否屬於遺產?如何分配?

時間回到2017年6月22日凌晨5點,人們還在熟睡。浙江杭州一高檔小區一戶人家,家裏發生嚴重火災,而這個家庭就是林某某4年前的幸福之家林某某的妻子朱小貞和三個孩子在這場火災中遇難。本來擁有一個絕對完美家庭的5口之家,就這樣支離破碎,陰陽兩隔。事件發生後,人們有多恨罪魁禍首保姆莫煥晶,就有多可憐與心痛這個家的男主人林某某。

“杭州保姆縱火案受害者家屬獲死亡賠償金爭議”:是否屬於遺產?如何分配?

但隨着2021630林先生髮了一調微博立刻引起熱議也將其“人設”一下摧毀據林某某前妻的哥哥朱先生稱:林某某其實並未與亡妻家人分配鉅額賠償(網傳一個億)。

是否屬於遺產又該如何分配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林某某一家四口被人縱火燒死屬於意外的事件,它不是自然的死亡,或者說是由醫生宣告的死亡。在這個事件當中,林某某的妻子朱小貞的遺產和補償款應該怎麼來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1.1.1)第一條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爲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爲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爲家庭成員

首先,按照我國新頒佈實施的《民法典》關於“共同財產”的規定,如果死者是因爲非正常事故死亡,他應當獲得死亡賠償金以及相關的喪葬費用。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撫慰金一般是參照遺產分配方式來處理但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但是,因爲《民法典》的規定,也考慮到社會生活現實當中的一些需要,作爲死者死他必然有親屬,只要有親屬,司法實踐就要參照遺產繼承的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在《民法典》中規定,參照第一繼承人、第二繼承人等順序,然後參照和死亡者生活的關聯程度,以及被需要撫養、被需要照顧等等情況來綜合判斷,然後來進行相應的分配。當然,這種分配作爲法院來講,它一般不會去主動將這些金額去進行分配。這樣的話,法律更多的還是在乎家庭內部達成的關於賠償金分配共識,實際上也是爲了照顧到家庭生活,每個成員坐在一起,大家能夠協商進行分配,更多的還是尊重當事人家屬自己的約定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進行判決

其次關於亡妻的遺產問題公民在生前留有的合法財產都叫遺產。如果是說有合法配偶的,首先要把配偶的那一部分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出來,也就是說,在通常沒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情況下,是按照一人一半先把其中的一半兒分出來。比如說,像林某某事件,其妻子朱小貞留下的遺產,有一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林某某的,那麼剩下的另一部分才屬於遺產但是那場大火併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因此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來進行分配即由林某某前岳父岳母三人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