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彼此相愛的兩人可能永遠想不到,自己會成爲法庭上的“敵人”。即便他們在結婚的時候立下最美的誓言,也曾在不斷的摩擦中,給出承諾。但當愛已成往事,再多的婚姻保證書,也成了“口頭支票”,誰也不能阻止婚姻的破裂。
現在律師就告訴你,當“婚姻大戰”打響,如何兌現出軌的TA給出的承諾,再有外遇就淨身出戶?
有一種說法叫“寧願相信世界上有鬼,也別相信男人那張嘴”。尤其是在婚姻中出軌的那位,寫出的婚姻保證書,承諾再有外遇就“淨身出戶”。承諾書會是這樣的,“如果再次被發現出軌,離婚後房子一套和現金500萬元整,所有財產歸老婆所有。”結果呢,到了法庭上,出軌男否認保證書的存在,即便在證據面前,也說自己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寫的,沒有法律效力,那麼問題來了……
婚內寫的保證書離婚時有效嗎?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法律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法律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等情形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因此,婚姻保證書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這不等於其一概有效。
離婚時,“淨身出戶”的承諾怎麼兌現?
婚姻承諾書作爲一種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呢,這裏有條件。保證書如果是在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屬於無效;保證書有關撫養權歸屬的內容無效;保證書剝奪人身權利的內容無效。
以重婚、出軌、家暴等爲條件,以財產權利爲處置對象的保證書,在判決離婚時一般應認定有效。不過這裏要注意啦,如果過錯方因爲“淨身出戶”而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那麼法院會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