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宇律師整理:租房子物業費究竟誰來承擔?



傲宇律師整理:租房子物業費究竟誰來承擔?

  傲宇律師整理:租房子物業費究竟誰來承擔?

  一般現在的房子都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這是硬性規定,物業費是屬於房屋所有人應該繳納的,可如果房屋被出租了呢,物業費應該由誰繳納,是承租人還是屋主所有人?

  老小區便宜的物業還好,要是租住在公寓式或者高檔小區,那物業費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到底租房子物業費誰付呢?誰應該爲物業買單呢?

  想要知道的話,跟着傲宇小編一起看看吧。

  租房子物業費誰來承擔

  租房合同中未明確 物業費誰來負擔?

  未明確!房主付!

  租房合同中未明確且租戶與房主之間沒有任何協議的情況下,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明確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房屋出租以後的物業費,原則上由業主承擔。業主和承租人有約定的,按照雙方約定交納物業費。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03】1864號)第十五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就是說,承租人的義務僅限於房屋租賃合同的規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義務,沒有交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來自於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根據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如果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與出租方約定,由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並且物業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業管理費,那麼應由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如果承租人到期沒有支付物業管理費,業主要承擔連帶繳納責任。

  房東強制繳納物業費怎麼辦?

  很多情況下,租房的時候,房東和租客都未提到物業費的問題,等房子到期後,房東才跳出來說租房期間物業費該租客承擔,物業費從押金裏面扣,這時候該怎麼辦?

  這時候租客是可以拒絕的,如果沒有任何證據,租客沒有義務繳納物業費,可透過法律手段追回押金。

  物業費代收是否有賺差價嫌疑

  在租房的時候,合同規定物業費由租客承擔,並且房東或公寓會代收物業費(服務費),這時候收取的的物業費往往比實際高出很多,上海住宅的物業費價格不等,一般每平米2元左右,所以物業費過高都是存在問題,需要注意。

  傲宇律師提醒:

  無論物業費是由房主承擔還是租戶承擔,在租房合同簽訂的時候都應注意約定好,並把約定的結果寫入租房合同中,在日後有據可查,避免糾紛。畢竟,你對房東/租客都不是那麼瞭解,慎重爲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