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颳倒樹木砸壞鄰居房頂,法官如何解紛?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武毅 趙曉東

大風颳倒樹木砸壞鄰居房頂,法官如何解紛?

10月25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新甸鋪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雙方爭議極大的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讓幾乎“反目”的鄰居重歸於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你看看這樹枝把我家房子砸的,把我家人嚇的,這事不解決,咱倆沒完!”原告李某在法庭上情緒激動地說道。李某與張某本是和睦的鄰居,但天有不測風雲,大風吹倒了張某宅基地的樹木樹枝,砸到了李某家的房頂上,並將其砸出一個大洞,而不巧的是李某的妻子正好在屋內,樹枝砸下來的動靜大大驚嚇到了她。李某多次尋找張某要一個說法,見了面卻總是爭吵,甚至扭打起來。當地村組多次調解,卻都沒能得到妥善的解決辦法。之後,原告李某以排除妨害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被告張某賠償他的損失。

在前期溝透過程中,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的情緒非常激動,再次爭吵起來。承辦法官爲解決爭議、化解糾紛,與法庭同志多次前往現場開展調查和調解,耐心安撫雙方的情緒,以多年鄰里情誼勸解張某賠償李某房屋的損失:“你家的樹木被大風吹倒確實是不可預料的事,砸壞了鄰居的房頂也不是你想看到的,我知道你也很委屈。但早在去年,原告的房子已經被你宅基地上的樹砸過一回,原告也提醒過你對樹進行修理。然而你沒放在心上,原告已經要求你對樹進行修剪,你還置之不理的,根據法律規定,你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最終,經過法官和辦案人員的釋法說理和耐心勸說,被告同意將樹木砍伐,併爲原告購置八塊石棉瓦和一袋水泥,爲原告修繕房屋。原告同意被告的意見,雙方握手言和,又重新做回了友善和睦的鄰居。

一直以來,新野縣法院新甸鋪法庭秉持着“事了人和是最終追求”的理念,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將調解一以貫之,堅持發展“楓橋經驗”。今後,新甸鋪法庭也將繼續以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和“五星”支部爲載體,用耐心細緻的工作態度、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不斷提升人民羣衆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