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訴訟律師費承擔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惡意訴訟律師費承擔的最新規定是怎樣的?

惡意訴訟律師費承擔的規定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

22、引導當事人誠信理性訴訟。加大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非誠信訴訟行爲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節當事人訴訟行爲的槓桿作用,促使當事人選擇適當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存在濫用訴訟權利、拖延承擔訴訟義務等明顯不當行爲,造成訴訟對方或第三人直接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無過錯方依法提出的賠償合理的律師費用等正當要求予以支援。

二、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律師收費標準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惡意訴訟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惡意訴訟和調解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透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七條 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事實上,正常情況下律師費肯定是自行承擔的,但並不是所有民事案件中都需要本人承擔律師費,類似於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被侵權方也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合理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