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東省律師費最新收費辦法標準是什麼?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5000-15000元。
(3)審判階段:6000-30000元。
對疑難重大複雜案件、集團犯罪案件可在不高於上列標準的1.5倍的範圍內協商確定收費。
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2、民事、商事、行政訴訟:
(1)不涉及財產:3000-20000元。
(2)涉及財產: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元(含10萬元):6%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元(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元(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元(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三)上下浮動幅度:20%
二、相關費用說明
(1)上列各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辦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辦一審再辦二審的或曾辦一審或二審,再辦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審標準減半收取。
(2)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商事案件亦可採取風險收費,風險收費的最高收費標準或總額,不得超過爭議利益的30%。
對於廣東省律師費的最新標準,是根據當地的市經濟發展水平情況而定的,並沒有廣東省進行統一規定,特別是相關收費情況是屬於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認定的,雙方可以就有關法律服務項目進行協商處理,並簽訂協議來對律師費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