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2、勞動者經濟是否困難的標準,由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勞動者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3、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4、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認爲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作出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爲撤銷申請;認爲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查證。
5、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爲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爲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三、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綜上所述,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可以撥打電話進行詢問,或者必須所申請的事項法律援助範圍內,並且申請人存在經濟困難的事實,只有這樣,法律援助機構纔有可能提供無償的律師服務,也要提交基本的身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