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援助申請人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民事法律援助申請人要滿足什麼條件?

民事法律援助申請人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一般條件

一般條件是對中國公民普遍適用的條件,它是指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並有充分理由證明爲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二)特殊條件

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爲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哪些?

1、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民事法律援助申請人要用合理合法的理由進行申請,申請的事項包括請求給與贍養費,救濟金等,或者是刑事案件中因經濟很困難沒法聘請律師的等等,另外申請人的財產情況也有一定要求,具體是根據法律規定,還有法院的判斷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