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領取骨灰通知書(告知罪犯家屬用)

人民法院領取骨灰通知書(告知罪犯家屬用)

民法院領取骨灰通知書

 


(告知罪犯家屬用)





(
)
刑 字第






罪犯
因犯
罪,經依法判處死刑,已於
 年

執行死刑,屍體已經火化。家屬可持本通知書於


日以前到
火葬場領取骨灰。逾期不領,骨灰由火葬場予以處理。



 

(院印)




 年






樣式說明


一、本樣式供執行罪犯死刑的人民法院通知罪犯家屬領取骨灰時使用。

二、當地沒有火化條件的,可參照本樣式製作“領取屍體通知書”。

三、擡頭寫被執行死刑罪犯家屬的姓名。

四、本通知書應當另填一份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