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他項權證領取人是誰?

一、拿他項權證領取人是誰?

拿他項權證領取人是誰?

在我國他項權證由抵押人領取。他項權證通常是指抵押權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的證明,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其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二、領取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材料

領取他項權證需要的材料有以下 幾點: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二、他項權證的期限是多長?

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有效期,而是債務清償期。期限長短是依債務期限而定。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綜合上面所說話的,他項權證是在房管部門辦理,只有辦理成功了之後才能拿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因此,在辦理好之後就需要由抵押人領取直接到銀行辦理相關的貸款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