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他項權證可以延期嗎?

一、 關於他項權證可以延期嗎?

關於他項權證可以延期嗎?

關於他項權證可以延期,具體有兩種辦法:

1,先註銷上筆他項權證,再重新申請辦理新的他項權;

2,直接去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他項權利的續期延展手續。

這兩種方法要看各地地方政策,具體的要與他項權利人和登記部門諮詢,協商辦理。擔保合同是從合同,若他項權證到期應重新簽訂主合同,使得他項權證繼續有效。否則就會失去對抵押物的優先賠償權利。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二、他項權的特徵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有如下特徵:

⑴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權利。

⑵可以滿足他人對土地利用的需求。

⑶他項權利的主體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⑷它的存在對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應滿足別人的通行權。

⑸它是一種生產、生活中客觀存在的權利。

對於房屋的他項權證的辦理和延期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房屋類型和有關購買情況來進行認定的,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有關事項的處理,要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來提交申請,並依據實際的他項權認定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