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他項權證印花稅怎麼算?

我國已經從農業大國轉型成了工業大國,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國際上的贊聲很多,同樣我國的稅收也是一直接反映想象。而對於稅務方面,很多人不是很清楚印花稅的概念,比如稅務上他項權證印花稅怎麼算呢。

法律上他項權證印花稅怎麼算?

他項權證印花稅怎麼算?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根據稅法規定以經濟活動中籤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檔案爲對象所徵的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他項權證屬於權利許可證照。

按照稅法的稅目,權利許可證照按每件5元貼花繳稅。印花稅票可以去當地地方稅務局申請購買。同一證件多次複印使用只貼一次花。

印花稅同其他稅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⑴徵收面廣,稅源廣泛。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交往頻繁,書立、領受和使用憑證的現象越來越普遍,因而對書立、領受的憑證徵稅,其稅源廣泛。

⑵徵收簡便,費用低廉。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自行計稅、自行納花、貼花、銷花的辦法,稅務機關只負責檢查等工作。因此,徵收比較簡便而且徵收費用少。

⑶不退稅、不抵用。對企業溢貼或多繳的稅款,不予退稅,而且也不許抵用。

⑷輕稅重罰。印花稅稅負輕,最高稅率爲1‰,最低稅率爲0.5‰,但對於未貼、少貼或揭下重用印花稅票者,可處以重罰。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根據不同納稅對象,分別稱爲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領受人。

(一)各類合同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所謂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鑑定人。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義務。如果一份合同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的,簽訂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二)營業帳簿的納稅義務人是立帳簿人。立帳簿人是指開立並使用營業帳簿的單位和個人。

(三)產權轉移書據的納稅義務人是立據人。所謂立據人,是指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如果該項憑證是由兩方或 兩方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書立的,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

(四)權利許可證照的納稅義務人是領受人。領受人是指領取並持有該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國家有着明確的管理條例,對於印花稅,是擁有印花稅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才符合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相應的要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而印花稅票則需要去當地申請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