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他項權證在哪辦理?

一、房屋的他項權證在哪辦理?

房屋的他項權證在哪辦理?

房屋的他項權證在不動產登記中心部門辦理,辦理的時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二、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一般流程爲:

1、申請人向房產登記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申請表;

2、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具體主要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抵押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抵押房屋的價值證明等材料;

3、房產登記機構審覈申請材料;

4、審覈透過後,繳納相關費用後,即可領取他項權證。

具體流程及所需材料以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所要求的爲準!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併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範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的規定,房屋所有權人若是想在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上設定他項權,需要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部門提出他項權登記的請求,若是提出的請求被受理,將會獲得他項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