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件收費
第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第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1、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8%-12%,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爲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爲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爲0.5%-1%。
(三) 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爲200-3000元/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