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前司法調解要多少天

司法調解是我國民事訴訟的一種,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當碰到無法調解的事情時,當事人雙方就可以進行司法調解,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來解決糾紛,但是交由法院處理前,法院先要進行立案准備,那麼法院立案前司法調解要多少天?下面本站小編就整理了這方面的相關內容。

法院立案前司法調解要多少天

一、法院立案前司法調解要多少天

我國法律並未直接規定起訴後必須多長時間內進行庭前調解,但是對於案件整體審理時間有具體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司法調解的現實意義

(一)司法調解有利於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有效地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民商事案件的當事人之間往往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解決糾紛後仍然要在一起工作、生活。司法裁判針對的僅僅是個案而言,解決的是分清是非,劃分責任,結果易導致矛盾激化,不能根除矛盾,化解糾紛。而司法調解是透過做深、做透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徹底消除矛盾,解除心結,理順社會關係,可以有效地減少“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二)司法調解有利於體現當事人平等主體的地位,創造和諧的氣氛。司法調解作爲重要的訴訟機制,使訴訟更加人性化,訴訟當事人可以平等地協商,自主選擇。當事人對糾紛的真相和自己的利益所在十分清楚,經過自願選擇的處理結果,應當最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需求,也最接近當事人追求的實體公正。調解結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實質要求。

(三)司法調解有利於體現法官居中的作用,增強司法公開的透明度。法官保持中立的立場,透過依法分別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從而實現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而且調解內容不受訴訟請求範圍的限制,有利於促成當事人一併解決糾紛的相關事項,徹底化解矛盾。

(四)司法調解有利於提高司法效率,節約司法資源。調解一起案件可能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它減少了不必要的訴累,案件調解結案後,雙方當事人通常不上訴、不申請再審、不再上訪,解除了很多後顧之憂,既穩定了社會,又節約了司法資源,且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效率。

綜上所訴,我們可以得知法院立案前司法調解要多少天,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立案之後審理案子的時間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司法調解是一種較好的調解方式,當碰到雙方無法解決的糾紛時,司法調解是一種選擇,若你對此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