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服務協議合同

留學服務協議合同-最新留學服務協議合同

留學服務協議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託,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乙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委託甲方,協助其辦理赴下述學校之留學事宜。故此,甲、乙雙方爲明確責任和義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留學服務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諮詢服務,並根據乙方意願爲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

2.甲方向乙方推薦的院校須取得_________政府的認可;

3.甲方在初審乙方申請材料後,如合格,甲方需協助乙方向校方申請入學通知;

4.在獲取校方發給乙方的入學通知後,甲方協助乙方準備簽證事宜;

5.甲方協助取得簽證的乙方安排接機、住宿,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但乙方需至少提前一個星期與甲方確認行程。否則,因時間原因導致延誤,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委託甲方協助其辦理出國留學事宜,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所需真實、準確的材料;如乙方未與甲方達成一致,在簽定協議六個月之內未能全部提供簽證所需材料,六個月之後,該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之前所繳納的費用按簽證成功處理;

2.乙方根據及時交納相應費用;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後,不得隨意改動。如乙方堅持要更換學校或專業,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負擔;

5.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翻譯,辦理護照及使館簽證等費用。

第三條 經濟條款

乙方向甲方交納全部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註冊費;

1.雙方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校方申請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第一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校註冊費;

2.乙方在獲取校方通知書時,需向甲方支付第二筆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及學費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去該所院校學習或中途退學,或乙方違返學校規定被校方開除或違返_________法律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沒能在所申請的學校完成學業,學費押金不退還。)。

第四條 退費原則

1.如未能取得所申請院校之入學通知,甲方負責退還乙方所交全部費用;

2.如簽證失敗,公司在確認簽證失敗後,乙方提出終止協議起二週內,甲方憑收據退還乙方所交除學校申請費以外的全部服務費及全部學費押金;

3.如因乙方中途退出或沒有上推薦學校,乙方已交納給甲方的服務費用概不退還,乙方交納的其他費用按照學校規定處理;

4.如涉及退費事宜,甲方僅對其直接收入之款項進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申請中,乙方如提供虛假材料,視爲違約,由此而未能達到留學目的,且造成損失及責任者,全部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2.除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終止協議。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3.如乙方違反學校的規定和所在國的法規造成損失及責任者,由乙方或其國內監護人承擔;

4.如甲方針對留學事宜對乙方有任何欺騙行爲,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並終止本協議;

5.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第六條 特別說明

1.乙方向甲方所交款項,應直接交往甲方公司財務人員並由財務人員當面開具收據或匯至甲方帳戶,凡沒有甲方收據的,甲方概不負責;

2.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爲準,甲方不對甲方工作人員出示的宣傳材料,廣告文字等負法律責任;

3.乙方直接交往學校的款項及相應處理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獲得簽證時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