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系統合同

資訊系統合同

資訊系統合同

本合同由下述雙方簽署: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號:

聯繫電話:

一、定義

1、 資訊化系統、資訊系統、系統、項目資訊化系統、資訊系統、系統、項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規定的、甲方擬建設、乙方擬提供的資訊化集成系統及其部分。

2、 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爲完成甲方擬建設的資訊化系統中相對獨立的階段性工作部分項目。

3、 祕密資訊祕密資訊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資訊、方式方法,顧客名單、商業數據、產品資訊、銷售渠道、技術訣竅、原始碼、計算機文檔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確指明爲商業祕密的、法律所認可的任何資訊。

4、 工作日工作日指國家所規定的節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順延的日期。

一、甲方業務及資訊化系統描述

1、甲方業務描述

甲方的主營業務爲(),兼營業務爲();甲方擬建立的資訊化系統爲(),擬建立的資訊系統其要求和主要功能爲()。

二、乙方所提供的資訊系統描述

1、硬件系統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設備爲()和()所生產的產品,產品質量符合()要求,該產品所構建的系統,主要功能爲(),將支援(、、、、)軟件的執行。該硬件設備的技術標準、規格、數量、價格等見《附件1》。

2、軟件系統

乙方所提供的軟件系統爲(),其中屬於第三方的軟件爲(),屬於乙方所擁有的軟爲(),甲方委託乙方開發的軟件爲()。該軟件系統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爲執行平臺,由()軟件爲操作平臺;其軟件系統包括:()子系統、()子系統、()子系統、()子系統、等()子系統共同構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

該軟件所構建的系統,主要功能爲()、()、();該軟件與(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統所建立的資訊系統將支援甲方()業務和/或管理的運作。該軟件系統的名稱、功能、等級、版本、價格見《附件2》。

3、資訊系統達到的目標:

整體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經營、管理、、、、)系統的要求,能夠達到系統的集成以及模組之間的無縫銜接、數據的無縫傳輸、數據充分共享、快速響應查詢;其具體的數據爲:業務處理速度爲每分鐘(),數據存儲量爲(),數據傳輸速度爲(),響應查詢時間爲()。

系統具有開放性,能夠適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包括技術設備的更新、具備後臺編譯、預留與其他系統的接口、採用標準技術);整個系統能夠達到甲方所需功能的開放度,(同買方原有系統相相容)。

4、系統設計的原則

資訊化系統的建設在技術上將體現以下原則:

()成熟性與先進性()習慣性與規範性()可用性與安全性()經濟性與實用性()繼承性與可擴展性

三、資訊系統開發與進度

1、本資訊系統的開發分爲()里程碑階段,每個里程碑階段的項目完成後,均依據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檢測標準進行檢測和交付,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條規定進行付款;乙方製作的或引用的檢測標準不得低於本行業的標準。其具體的里程碑階段和進度見《附件3》。

2、項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組成本資訊系統開發管理小組,管理小組成員名單和通訊方式見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組成員,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爲自己的代理人蔘加管理小組。管理小組的成員應能符合項目及其進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組成員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從而導致項目遲延或終止,其後果如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則由該成員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3、資訊與資料的提供甲乙雙方應按照本項目的性質,互相配合,充分溝通;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項目需要,向甲方瞭解有關情況,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職能人員調查瞭解有關係統情況,以對該資訊系統進行全面的研究和設計,甲方應予以積極的配合。如甲方對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資料和情況不予提供,從而導致項目遲延或終止,其後果如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或造成乙方的損失,則甲方依本合同的違約條款()和相關的法律規定承擔賠償和違約責任。

4、設計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資料後,將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的功能與目標,在()日內完成設計方案並提交甲方審覈。甲方在收到該設計方案後,對設計方案中所描述的資訊系統的適用性和使用性進行審覈;甲方應在()日內完成審覈,如認可的,則在設計方案中籤字認可。如有異議,則提交乙方複審,如不構成問題,則乙方應向甲方予以解釋;確有問題的,乙方應及時予以修改並再次提交甲方審覈。甲乙雙方將重複此程序,直至雙方一致認可。

甲方雖然對設計方案進行了審覈並簽字,但甲方只對設計方案中資訊系統對甲方的適用性、可用性、()、()等進行審覈。甲方並不對設計方案中的技術問題進行審覈,如該設計方案在今後出現任何技術問題或技術調整,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該設計方案經雙方簽字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系統設計方案是整個項目的核心,是項目質量的基礎、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對方案進行審覈,將有助於項目的順利進行、以減少可能的修改,並能更加切合用戶的需要。

5、進度報告乙方應於每月(季)度終了的(20)天內,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書面的項目階段進度報告,包括硬件和軟件建設階段。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項目進度與計劃執行、已完成的開發項目、有無遇到的困難和障礙、本項目的預期效果、人員配置、有無項目變更及/或變更情況、或其它與本項目有關的甲方應該知道的情況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況。如有重大的問題或重要的變更發生,乙方需在(七)天內向甲方做出書面報告;乙方也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回覆甲方在其它時間內提出的與本項目相關的詢問。如乙方違反本條的規定,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項目遲延和甲方不能及時付款或配合項目進行的後果及項目延期的責任。

6、 第三方監理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作爲本資訊系統項目的監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爲甲方的監理,依甲方的授權,該監理享有相關的、與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甲方權利,以監理本項目的進行。

7、轉包與分包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實施。違反本條的規定,乙方應將轉包或分包盈利(轉包或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價格與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的差額)的(雙)倍支付給甲方,並按轉包或分包項目價格的()%支付違約金;除立即終止轉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質量等條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項目變更

以維護和兼顧各方的利益和資訊系統的最優化爲原則、在本項目的基本範圍內,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適時地提出變更、擴展、替換或修改本項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系統的相應功能、技術參數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裝的時間與地點;爲此,雙方同意:

1、 若甲方提出項目的部分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乙方。乙方應在()工作日內對此作出書面迴應,其內容包括詳細的該變更對合同價格、項目交付日期、系統性能、項目技術參數的影響和變化以及對合同條款的影響等。

4、 如乙方提出項目的部分變更建議,乙方應同時詳細闡明該變更對合同價格、項目交付日期、系統性能、項目技術參數的影響和變化以及對合同條款的影響等。

五、交付

1、交付時間和地點乙方將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時間和項目,由乙方支付運費和保險費,(逐項列明有關費用)交付本資訊系統集成;交付地點:()。

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交付不能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乙方將按延期時間順延交付時間;如因延期交付而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則視爲乙方已經交付,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付款,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進行每項合同所約定的項目交付前()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的()天內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內容乙方應按照合同所約定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交付;除項目本身的系統執行外,包括但不限於機器設備、安裝手冊、工作手冊、系統軟件、計算機文檔、人機交互學習程序等;如本合同約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擁有某軟件原始碼的,乙方應同時交付軟件的原始碼。所交付的文檔與檔案應當是電子版式和可供人閱讀的。

4、檢測與檢驗乙方在交付前,應當對所交付的項目進行功能和執行檢測,以確認交付項目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檢測標準見《附件3》及()。甲方在領受交付項目後,應當在()天內對所交付項目進行檢驗,向乙方出具書面檔案以確認其符合本合同所約定的資訊系統任務、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應向乙方出具書面報告,陳述需改進的缺陷。乙方應立即改進此項缺陷,並再次進行檢測和評估。甲方應於()天內再次檢驗並向乙方出具書面領受檔案或遞交缺陷報告。甲乙雙方將重複此項程序直至最終檢驗合格由甲方領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約終止本合同爲止;但此項重複程序不得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相應合同履行期。

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所交付項目缺陷,經甲方要求,乙方應幫助改進此項缺陷,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系統試執行自系統功能檢測透過之日起,甲方擁有()天的系統試執行權利。

如由於乙方原因,系統在試執行期間出現缺陷或問題,如果是硬件方面的問題,而該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給甲方的,乙方應免費更換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設備;如果是軟件方面的缺陷或問題,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如由於甲方原因,系統在試執行期間出現缺陷或問題,如果是硬件方面的問題,而該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給甲方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更換故障部分的設備,如是甲方自行採購的,則由甲方自行負責維修;如果是軟件方面的缺陷或問題,乙方應及時排除該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系統驗收()天的系統試執行完成後,甲方應及時進行系統驗收。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遞交(本資訊系統)驗收通知書,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的()天內,安排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系統驗收。

如屬於乙方原因致使被驗收系統未透過驗收,乙方應排除故障,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同時,延長試執行期限()天直至系統完全符合驗收標準。

如屬於甲方原因致使被驗收系統未透過驗收,如爲系統故障原因,乙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進行驗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願或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則由乙方單方面進行驗收,並將驗收報告提交甲方,由此視爲系統驗收已經透過。

五、所有權、版權和使用權

1、硬件設備所有權(自甲方檢驗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後),(自乙方交付後),轉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託,由乙方開發的()軟件及相關檔案和文檔的版權歸()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權。與本資訊系統相關的且由此項目開發而新產生的商業祕密資訊、技術資料和技術訣竅等所有權歸()所有,()方享有使用權。(另一)方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本條所約定的相關所有權和/使用權或泄露祕密資訊、技術資料或技術訣竅。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一方的損失。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3、甲方對乙方所售予(許可)的()軟件(沒有)(有)向第三方(分)許可的權利。除本合同規定外,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或相關的任何知識產權,並不表示甲方已經從乙方獲得許可第三人使用它們的權利。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來自於和/或屬於第三方的軟件,甲方在使用時,應當依照乙方與第三方對該軟件使用的約定依法使用。乙方應將該等約定的書面檔案的複印件交甲方參閱。

5、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因其發生收購、兼併、重組而發生變化;如甲方被收購、被兼併、被重組,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隨之轉移至收購、兼併或重組之單位。

6、甲方在領受本合同項下的資訊系統後,應嚴格遵守相關的知識產權及軟件版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並在本合同所規定的範圍內使用本資訊系統,任何被甲方用於未經授權的商業目的的複製行爲所造成的違約或侵權責任由甲方承但。

六、價格與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總價爲:

其中硬件系統價格爲:

軟件系統價格爲:

集成價格爲:

2、項目增減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

硬件系統

3.1 本合同簽訂後()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硬件系統價格的()%,計人民幣(),作爲預付款;

3.2 硬件系統交付驗收合格後()天內,甲方支付硬件系統價格()%,計人民幣()元;

3.3餘款計人民幣()元,在硬件系統正常執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軟件系統

3.4 按附件()所列的軟件開發或項目進行的里程碑階段分期付款,在每個里程碑軟件或項目交付驗收合格後()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里程碑軟件或項目價格。

3.5 餘款人民幣()元,在全部資訊系統驗收合格並正常執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總集成

3.6 集成款人民幣()元,在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資訊系統驗收合格並執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或爲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從對方所獲得的、有關對方和或屬於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生產管理的方式方法與資料、產品技術資料、客戶名單、銷售渠道企業戰略及其他被認爲是商業祕密的資訊,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爲本項目需要,向對方透露有關資料或資訊且認爲是其商業祕密需要保密時,應事先予以註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約定,乙方自主開發的屬於乙方的軟件原始碼及其文檔資料、系統設計書等爲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4、獲取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應當採取適當有效的方式保護所獲取的商業祕密;除非由對方的書面許可,或該資訊已被對方認爲不再是商業祕密,或已在社會上公開,該所獲取的商業祕密應當在()年內不得對外透露。

解釋:資訊系統本身就是以資訊集合爲特徵,且這些資訊又正是交易雙方的商業祕密。因此保密條款就成爲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儘量對保密條款進行詳細的約定是必要的。

八、項目培訓與服務

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計劃、進度和需要與客戶的合理要求,及時安排對甲方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目標爲受訓者能夠完成其操作對象,實現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的目標和功能。

九、系統保證和維護

1、乙方聲明並保證:

l 本合同項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應用於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的軟件等知識產權,具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或分許可權,並不會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權利;

l 乙方受甲方委託而開發的軟件沒有、也不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

l 如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需對第三人的軟件進行修改、添加或升級,則乙方須保證其已經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權;

l 乙方所交付的軟件系統中,乙方不會爲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動終止或妨礙系統運作的軟件;

l 如乙方所提供的軟件,包括受甲方委託所開發的軟件,如有須經國家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審批、許可的,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軟件是完成了登記、備案、審批、許可的軟件。

乙方違反本條的規定而導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責任,或導致甲方不能正常運作本資訊系統,則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由此而應起的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資訊系統及其附屬產品時,不存在品質或工藝上的瑕疵,能夠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規範、要求和功能進行正常執行。乙方並保證,乙方所提供的軟件系統在當前情況下是最適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內向甲方提供免費的保修和維護服務,如果廠商對系統產品中的相應部分的保修期超過一年的,則按廠商規定進行免費保修。在此期間如發生系統運作故障,或出現瑕疵與缺陷,乙方將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維護服務:

故障類型支援方式響應要求

網絡或主機系統癱瘓立刻專人應答處理立即出發

系統嚴重故障、部分服務不正常(2)小時內答覆(1)個工作日內

系統個別服務不正常(4)小時內答覆(2)個工作日內

4、保修期內,如由於乙方的責任而需要對本資訊系統中的部件(包括軟件和硬件)予以更換或升級,則該部件的保修期相應延長。

6、系統保修期滿後,如甲方繼續聘請乙方對本合同所規定的資訊系統進行維護,則由雙方另行簽署維護協議

十、系統升級約定

1、升級及升級成果權利的約定

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軟件(有、無)自行升級的權利。

如甲方依據合同權利對乙方所提供的自行開發軟件進行升級,則甲方(需)(不需)將升級後的軟件回饋與乙方,升級後的成果屬於()所有,(甲乙雙)方對升級後的軟件有使用權。適用本條款時,甲方仍須遵守本合同所約定對第三方保密的規定;同時,本條款不適用於第三方擁有所有權的軟件。

2、對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爲順利執行本資訊系統,甲方可以根據其實際需要,對乙方所提供的自行開發的軟件進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並有權在本資訊系統上執行其他的應用軟件。適用本條款時,甲方仍須遵守本合同所約定對第三方保密的規定;同時,本條款不得違反第三方擁有所有權軟件的使用規定。

3、在任何情況下,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爲商業交易目的對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軟件進行升級、附加或修改。

十一、違約與賠償責任

1、交付違約

如乙方未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計劃和時間內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規定的項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和補償措施,及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同時,每延期(10)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的總數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0)%.如延期時間超過(10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除前款所約定的違約金外,並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作爲對甲方的賠償。

3、軟件條款違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其所在軟件方面的義務,違約方應按該軟件價格的()%,支付違約金。

4、保密違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義務,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總價的()%,或按照受損失一方的實際損失包括受損失的利潤支付違約金;受損失的一方有權選擇以上兩種方式之一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支付義務是獨立於其它違約義務的。

十二、不可抗力

2、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地採取合理的行爲減輕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

十三、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簽署後生效。

2、如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l 一方進入破產、解散、被依法關閉撤銷或已進入清算階段;

l 一方發生資不抵債之情形;

l 出現了合同規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3、本合同於雙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義務、包括本資訊系統的保修期結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後終止。

4、本合同一經簽署,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項目實施過程中所出具的檔案如:系統設計書、檢測標準等檔案,經雙方簽字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頭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內的、或未依據本合同制定的書面檔案,均不對雙方發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任何變更、補充或修改,雙方將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十四、爭議解決

1、如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先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該爭議,友好協商解決期爲爭議發生後的()天;如超過該協商期而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決:

仲裁:向蘇州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並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訴訟: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發生任何爭議,及對任何爭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除爭議事項或爭議事項所涉及的條款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它義務。

十五、通知

1、爲享有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有關違約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時,通知方須採取書面形式,以掛號信件或以專人快遞送達方式送達被通知方。掛號信寄出3天后,視爲已經送達;專人送達的,被送達人簽署後,視爲已經送達。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爲本合同首頁上所書地址。如一方欲改變通知地址,則應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釋:通知條款是保持聯絡的程序性約定,程序性條款是保證實體權益義務得到有效執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設備:生產廠家、技術標準、規格、數量、價格等

交付地點:

交付時間:

附件2

軟件系統:名稱、功能、等級、版本、價格

交付地點:

交付時間:

附件3、里程碑階段項目:名稱,內容,完成時間,檢測標準,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供參考:

第一階段—任務與目標(關鍵事件與目標邊界—里程碑)系統設計書、系統與子系統檢測標準書:構成本合同的附件。檢測標準不得低於本行業的標準。

第二階段—任務與目標 ……

測試和測試用例

階段性檢查的方式與方法

附件4 項目小組成員:

甲方成員: 乙方成員: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負責項目: 負責項目: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姓名: 姓名:

職務: 職務:

負責項目: 負責項目: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