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收費是多少

一、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收費多少

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收費是多少

這項業務無疑對律師來說是一項新的業務,沒有明確的收費指導意見,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律所以及不同的律師收費可能都不同,但律師高質量的工作是需要時間的,律師的時間成本是很高的,要價太低的律師在專業程度和工作時間上就很難保證,律師業內出具一般性專項法律意見書價格一般都超過十萬元,私募法律意見書還需做盡職調查、幫忙規範整改、特別還有連帶責任,故私募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價格也會在十萬元以上,具體視工作量內容而定。因行情關係,應該也不低於五萬。

二、什麼是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

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協會)針對私募基金行業亂象,發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基金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要求對基金管理人登記必須提交法律意見。基金協會就《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發表答記者問,明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委託,爲有關基金業務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等檔案,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與委託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律師事務所應當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地出具法律意見書。協會將以風險導向爲原則,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資料和法律意見書進行抽查,對於未能勤勉盡責的律師事務所,協會將不再接受由其提交的法律意見書,並提請全體會員慎重聘用有關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追究責任。

三、法律意見書如何製作

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指引,法律意見書應當對下列內容逐項發表法律意見(要發表意見的背後,是律師審慎而繁重的盡職調查與審覈工作):

(一)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

(二)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檔案所記載的經營範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機構的名稱和經營範圍中是否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屬性密切相關字樣;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是否含有“私募”相關字樣。

(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爲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機構的工商經營範圍或實際經營業務中,是否兼營可能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存在衝突的業務、是否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務存在衝突的業務、是否兼營其他非金融業務。

(四)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申請機構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請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五)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請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註冊資訊,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申請機構的控制關係,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機構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六)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業、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業)、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請說明情況及其子公司、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爲私募基金管理人。

(七)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八)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已經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包括(視具體業務類型而定)運營風險控制制度、資訊披露制度、機構內部交易記錄制度、防範內幕交易、利益衝突的投資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制度、合格投資者內部審覈流程及相關制度、私募基金宣傳推介、募集相關規範制度以及(適用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的公平交易制度、從業人員買賣證券申報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

(九)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十)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定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十一)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申請機構及其高管人員是否受到行業協會的紀律處分;是否在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中存在負面資訊;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否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是否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等。

(十二)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

(十三)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十四)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爲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指引》要求律師應當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對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的相關事項逐項明確發表結論性意見,製作工作底稿並留存,獨立、客觀、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見書》,保證《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而要做到一點,據從事該行業的資深律師表示,律師的工作量在1-2周的時間,如果關聯方較多,或者客戶(基金公司)本身缺乏經驗,需要律師手把手協助製作內部控制諸項規範,則時間會在1個月或一個半月。這絕對不是在網上下載一個格式版本,修改一下客戶資訊就能完成的。

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收費多少?我國對於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的收費沒有作出具體規定,法律意見書的費用問題根據不同地方以及不同律師事務所等有着不同的規定。但是,由於律師作出的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是一項比較專業的工作,花費的時間精力也較多,所以私募基金法律意見書的收費一般是十萬元以上,最低也應不超過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