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重組方案的法律意見書

____律師事務所關於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資產重組方案的法律意見書

改制並公開發行股票資產重組方案的法律意見書

致: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

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集團公司委託,作爲集團公司獨家發起,以社會募集方式設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爲本次股份制改組、股票發行及上市提供法律服務,併爲本次資產重組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根據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本所律師與其他中介機構相配合,參與了股份制改組總體方案、資產重組方案等方案製作的部分工作,並對資產重組方案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查。依據集團公司提供的材料和情況,基於本所律師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完成本法律意見書。

本法律意見書依下述前提作出:

1.集團公司提供的材料和情況是真實和完整的;

2.集團公司提供的副本材料或複印件與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集團公司向________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報批資產重組方案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的精神,經審查資產重組方案,發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實行股份制改組,並進行資產重組的主體資格

集團公司系經____號文批准,改制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依法有效存續,並具有獨家發起,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公司的合法資格。

集團公司對本次股份制改組的相關事項已形成董事會決議。____省證券委員會____號文業已批准集團公司進行A股發行的前期準備工作。本次資產重組已取得有效的授權和批准。

二、資產重組原則與形式

集團公司本次股份制改組,系採用部分改組的方式,即將其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產品的產、供、銷直接相關的經營性資產分離出來,重組投入股份公司。方案中已明確了資產重組遵循的原則及資產與負債的分離辦法。經審查,未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要求之處。

三、重組後的組織結構

根據資產重組方案,重組後,股份公司將成爲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據此,集團公司作爲股份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股份公司成立後,將透過行使股東權利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此種關係將使集團公司的資產權益得到充分維護。

資產重組方案根據股份公司成立後的實際運作需要,設計了股份公司的組織結構。該組織結構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四、重組後各獨立企業之間的關係

資產重組方案表明,本次重組後,集團公司繼續保留法人資格,除股份公司外,其他獨立企業(包括全資企業、控股子公司)亦保留法人資格。相互間的關係,包括管理關係,產權關係,以及已經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經濟合作關係,均有明確的界定,未發現有可能影響股份公司獨立運作的法律障礙。

五、剝離資產及人員的安排與管理

根據資產重組方案,除組進股份公司的資產外,其他經營性資產在經營管理方面已作出適當安排,非經營性資產剝離後亦形成了明確的管理與運作方案。

資產重組方案對在崗及下崗人員、離退休人員的剝離與安排亦已作出處置,保證了股份公司機構從簡、人員從簡。

六、關聯關係與同業競爭

資產重組方案明確了關聯關係,對股份公司設立後將要發生的關聯交易,從保護股份公司及其中小股東利益出發,作出了合理安排並已草簽協議

資產重組方案明確劃分股份公司和集團公司資產的經營範圍,將與股份公司業務相關的資產已組進股份公司,除股份公司外,集團公司及其所屬企業,不再有與股份公司相同的業務。資產重組方案貫徹了減少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的原則。

綜合上述,集團公司爲本次改制及發行股票制訂的資產重組方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1997]13號文、證監[1998]18號文等有關規定之要求,其合法性可予確認。

本法律意見書正本兩份。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經辦律師:____(簽名)

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