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履行風險

施工合同履行風險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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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風險有哪些


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當事人應如何合法確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經濟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產生的法律風險有以下幾種?

1、惡意不履行;

當事人由於自身的主觀原因不按照合同約定的義務履行,即雖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但卻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絕履行,常見的現象爲有貨不交、拖欠貨款、轉移財產、賴帳不還等。

2、因故不履行;

3、履行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