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四)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