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一切險是以建築工程中的材料、裝飾物料、設備等爲保險標的的保險。建築工程一切險的範圍:建築工程一切險適用於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住宅、商業用房、醫院、學校、劇院;工業廠房、電站;公路、鐵路、飛機場;橋樑、船閘、大壩、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保險人承擔的主要責任包括:(1)洪水、地震、暴風雨、山崩、凍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2)爆炸、空中飛行物體的墜落、火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3)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過失、惡意行爲所造成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