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增值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增值稅額計算公式具體如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爲),應納稅額爲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應納增值稅額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