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自行開具發票嗎

分公司可以自行開具發票嗎
分公司可以獨立開票。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但在總公司規定的經營範圍內,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接受稅務管理,繳納稅款,開具發票。
經有權的稅務機關批准彙總納稅的,按彙總納稅的規定繳納稅款開具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