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資多少要交個人所得稅

一、在深圳工資多少要交個人所得稅?

在深圳工資多少要交個人所得稅

工資收入標準不同,個人所得稅徵收標準也不一樣。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而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起徵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二、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怎麼規定的?

1、不超過1500元的 ,稅率爲3%;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爲10%;

2、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爲20%;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爲25%

3、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爲30%;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爲35%;

4、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爲45%。

三、公司可以代扣個人所得稅嗎?

公司可以代扣個人所得稅。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四、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爲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目前國家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提高至了5千元,但不是直接按照5千元計徵個人所得稅的,是用員工的月收入減去起徵點,再減去其他各項專項扣除費用,剩餘的費用纔是應當所得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