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是不允許變更經營者的。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註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