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條件:1、有五十名以下的股東;2、股東要進行出資;3、確定公司成立的註冊資本;4、公司申請人經過協商後確定相應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當具備以下內容:公司的名稱、住所等;5、設立董事會,確立財務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