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要求解散公司條件有:1、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2、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3、透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4、股東人數要求: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