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註冊條件

食品廠的註冊條件是: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等。
3、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食品廠註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