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金有什麼限制麼?

一、公司註冊資金有什麼規定?

公司註冊資金有什麼限制麼?

1、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3、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二、企業註冊後註冊資本可以依法變更,依據有哪些?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爲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公司註冊有一套完成的程序,需要提交不少資料。公司註冊資金根據公司類型不同,具體有所區別,從3萬到500萬不等。公司註冊成立後,如果後期公司經營規模擴大,可以申請變更註冊資金,進行增資。同樣,也可以因爲特殊原因進行減資,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婁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