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比註冊資本多公司法是如何規定的?

一、實收資本比註冊資本多公司法是如何規定的?

實收資本比註冊資本多公司法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規定實收資本是不能大於註冊資本的,只可以小於或等於。如果你投100萬註冊60萬,那麼實收資本只能是60萬,剩下的40萬座資本公積處理。如果想加大註冊資本,要去財務部門申請增資。按公司法來說,投入公司的錢全部都是不能隨意抽逃的,這100萬隻能用於公司經營,隨意抽逃會被罰款。

《公司法》第二百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二、資本要求

《公司法》修改之後,取消了公司設立的最低限額。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註冊公司時,也是需要繳納相應的註冊資金,那麼我國爲了更好的支援企業的發展和執行,也是在近幾年重新修訂了相關的法律,並在其中規定取消了企業最低限額,同時在繳納完企業的註冊資金後,在企業後續的經營發展過程中,也是可以使用企業的註冊資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