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設立子公司需要的條件有5個:設立子公司要求股份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並且股東共同出資並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需要股東共同制定章程,子公司要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確定公司名稱,並組成公司機構。要求子公司是依法設立的。

集團公司成立子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股份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

國家作爲唯一的出資人(股東),可以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個人,包括農村村民,辭職、退職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離休、退休人員及其他成員,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都可以成爲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法律規定的,是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2、股東共同出資並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以實物出資必須對實物折價,並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覈算、確認,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其金額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覈批准,並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因公司從事的經營活動的不同而不同。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股東全體同意的關於公司的組織、經營的基本規定,是確定公司權利的檔案。

4、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確定公司名稱,組成公司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

5、依法設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東繳足出資後,公司應在法定的期限內,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

法律依據《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