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註冊資本證明到哪裏辦理?

一、旅行社註冊資本證明到哪裏辦理?

旅行社註冊資本證明到哪裏辦理?

旅行社註冊資本證明到受理註冊旅行社的註冊機構辦理,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設區的市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檔案。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同第七條向申請人換髮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應當持換髮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不少於30萬元的註冊資本。

二、申請資料

1、設立旅行社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立旅行社的名稱、經營範圍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設立旅行社的資金條件;設立旅行社的人員條件和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爲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內容。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註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證明。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在工作、學習之餘會去外地旅遊,故而有經濟能力的主體會選擇註冊旅行社,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旅行社在設立之後,若需要辦理註冊資金的證明,可以帶齊相關材料,到當地的工商登記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