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投資額超註冊資本怎麼辦?

一、有限公司投資額超註冊資本怎麼辦?

有限公司投資額超註冊資本怎麼辦?

投資金額超過註冊資本時多出部分依法可以作爲公司的資本公積,將來用於轉增公司註冊資本。理由如下:

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這四項加起來,就是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投資者投入到公司當中構成公司註冊資本的部分。公司收到的投資者出資額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公司按照法律規定在稅後利潤中提取的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未分配利潤,是指公司實現的淨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留存在公司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公司收到投資者以現金或非貨幣性資產投入的資本,應當按照其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的份額計入實收資本,超出的部分,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從資本公積的概念來看,股東實際出資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是公司的資本公積,屬於公司法人的自有財產,區別於股東的自有財產。

二、司法解釋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彌補虧損的資金來源順序是,首先用盈餘公積(含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彌補,盈餘公積不足的用當年度的淨利潤彌補。淨利潤在提取盈餘公積、彌補虧損之後仍有盈餘的,才由股份分紅。也就說,彌補虧損是與股東的分紅直接關聯的。而資本公積不得用於彌補虧損,也就是說其與股東的分紅沒有直接關聯。由此可以得出一個明顯的結論:資本公積與股東的自有財產沒有直接關聯。

綜合資本公積的概念及資本公積不得用於彌補虧損的規定,可以得出結論:股東實際出資超過註冊資本的部分是公司的資本公積,是公司法人的自有資產,不屬於不當得利。資本公積獨立於股東的財產,股東無權要求公司返還。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有限對公司的投資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認定,公司在確定投資額時,必須經過合法的認定和處理,如果對投資額的認定出現錯誤,那麼可以是導致公司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的問題的,具體情況由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