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和公司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註冊資本和公司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註冊資本和公司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註冊資本和公司資產的區別:註冊資金是公司登記辦理註冊時投入的資金在國家法律範圍的表現,而資產總額是在公司經營過程中投資所產生的效益,總資產越高說明公司發展越好。所有者權益=實收資本+資本公積+贏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二、新公司法在放寬公司註冊資本登記條件方面的修改:

1、取消了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制度。

(1)將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中的“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修改爲“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2)刪去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三款中有關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

(3)將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中的“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修改爲“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4)刪去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款有關公司減資後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的規定。

2、爲了進一步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期限

(1)刪去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條第一款中有關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的規定;

(2)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中的“一次繳納的發起人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發起人應即繳納首期出資”修改爲“並按照章程規定繳納出資”。

根據最新頒發的公司法等法律規範,可以知道,目前在我國境內設立公司,並不需要立刻繳納齊全註冊資金,只要股東能夠在限定的期限內認繳即可,這也就意味着,註冊資本和公司資產是存在着很明顯的區別的,一般都是註冊資本比公司資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