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股權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

股權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1、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後,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爲"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2、企業執行"兩則"啓用新賬簿後,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於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規定:十、"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如何劃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二、股權轉讓印花稅的辦理手續

個人股權轉讓印花稅按照萬分之五徵收。 具體辦理手續如下:

1、個人股東股權轉讓完成後,應在向工商部門申請個人股東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向地稅部門或工商部門的登記視窗索取“股權轉讓資訊登記表”填報相關股權轉讓的情況。

2、納稅人憑填寫好的股權轉讓資訊登記表、股權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及股權轉讓合同協議到地稅部門設在市審批中心的視窗申報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地稅部門審覈資料後開具《稅務事項受理通知書》交納稅人,並告知其應提供給地稅部門覈查的有關資料。

三、股權轉讓印花稅稅率

1、非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爲: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徵印花稅。

2、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率: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號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爲單邊徵收,稅率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改爲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徵收。

3、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印花稅條例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透過對上述文章的大致閱讀,相信對於股權轉讓印花稅計稅依據和股權轉讓印花稅稅率有了一定的瞭解和認識了。股權轉讓印花稅是由國家稅務局頒佈通知的,印花花稅的稅率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並且爲協議價格的萬分之五進行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