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轉讓股權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按次徵收,稅率是20%,其應納稅所得額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來計算。

股權轉讓的印花稅稅率

因此,股權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股權轉讓收入-取得股權所支付的金額-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相關合理費用)乘20%。(關於原值及費用的確定,納稅人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有效的憑證。)另外,所訂立的股權轉讓協議屬產權轉移書據,立據雙方還應按協議價格(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