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撤銷後個稅可以退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股權轉讓合同履行完畢、股權已作變更登記,且所得已經實現的,轉讓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應當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行爲結束後,當事人雙方簽訂並執行解除原股權轉讓合同,對前次轉讓行爲徵收的個人所得稅款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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