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內部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需要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還需要注意:

股東內部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1、首先,需要審查公司章程對股東內部的股權轉讓有沒有特殊規定。

如果有特殊規定,且不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是否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比較難判斷。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一般指民法通則中關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爲的規。下列民事行爲無效: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爲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爲,從行爲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2、如果章程對股東內部的股權轉讓沒有特殊規定,則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規定,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沒有任何限制。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需要注意的是,股東內部進行股權轉讓時需提供公司登記申請表、營業執照、身份證件等材料。此外,轉移時也會存在一定的風險。轉讓時可以提前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