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之間內部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一、股東之間內部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股東之間內部股權轉讓流程是什麼?

1、首先,需要審查公司章程對股東內部的股權轉讓有沒有特殊規定。

如果有特殊規定,且不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是否違反法律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比較難判斷。效力性強制性規定一般指民法通則中關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爲的規。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爲無效: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爲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爲,從行爲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2、如果章程對股東內部的股權轉讓沒有特殊規定,則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規定,公司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沒有任何限制。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複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三、股東之間內部股權轉讓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