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是誰?

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是誰?

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是誰?

股權轉讓的扣繳義務人是受讓方。《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爲納稅人,以受讓方爲扣繳義務人。

股權產生之後,股權轉讓市場也隨之形成。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爲。股權轉讓市場有上市股權轉讓市場和非上市股權轉讓市場之分。上市股權轉讓要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但非上市股權轉讓由於股權屬性界定不清,目前處於稅收政策缺位狀態。下面爲大家詳細說明:

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爲,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爲,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怎樣徵收印花稅作出了專門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率,由現行千分之三調整爲千分之一。即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千分之一的稅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

3、對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係,以及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而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爲,暫不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

另外,股權轉讓行爲發生頻率不高,不少納稅人尚不知道股權轉讓書據需要貼花。而實際上,印花稅作爲一種行爲稅,只要納稅人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應稅憑證,就必須貼花。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屬於印花稅徵稅稅目,即 “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所以,即使相關股權轉讓此類納稅行爲發生比例相對於其他納稅行爲比例較小,甚至於很多納稅人不清楚該行爲也需要繳納股權轉讓印花稅,這樣會給企業和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後果,所以,大家應明確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條件和股權轉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