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回購質押的流程是什麼?

一、股權回購質押的流程是什麼?

股權回購質押的流程是什麼?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爲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二、股權回購交易的申報類型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證券公司應當依據標的證券資質、融入方資信、回購期限、第三方擔保等因素確定和調整標的證券的質押率上限。質押率是指初始交易金額與質押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

(一)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對於股權回購的具體事項,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的,特別是不同的股權交易情況所認定的具體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股權回購的相關認定結果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