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流程有哪些內容?

一、股權質押流程有哪些內容?

股權質押流程有哪些內容?

1、股權出質的企業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並作出股權質押決議;

2、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需提供下列資料:

(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

(3)股權出質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

(4)股權出質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

(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

4、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5、股權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機關登記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工商管理機關登記保管;

6、企業應向工商管理機關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

7、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登記證明書》辦理貸款;

8、股權質押貸款的利率、期限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確定。

二、股權質押相關法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權利質權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權利質押的範圍包括匯票,倉單,提單,股權,基金,著作權等方面,其中股權質押之後不能進行轉讓,如果出質人還有質權人同意知州才能進行轉讓,出質人轉染股權獲得的價款應該提前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