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出質質押期限

股權出質質押期限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股權質押對出質人的效力

1、出質股權的表決權

依照中國《擔保法》,股權質押並不以轉移佔有爲必須,而是以質押登記爲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質押登記只是將股權出質的事實加以記載,其目的是限制出質股權的轉讓和以此登記對抗第三人,而不是對股東名冊加以變更。在股東名冊上,股東仍是出質人。因此,出質人仍享有表決權。

2、餘額返還請求權

股權質權實現後,處分出質權的價值在清償債權後尚有剩餘的,出質人對質權人有請求返還權。

根據以上資訊可以知道,股權是可以被質押的,並且在質押期間,股權所有者暫時會失去股份的處分權。若是在質押期間已經屆滿,此時債務人依舊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將股權辦理質押手續的主體,無疑需要以擔保的股權來承擔擔保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