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取得的商標未註冊,能要回加盟費嗎?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透過開設特許經營來創業,但也有一些人經常注重商標的合法性審查,繳納加盟費後才意識到,發現該商標沒有註冊。此時,經銷商是否涉嫌欺詐?我可以要求退還加盟費嗎?

加盟取得的商標未註冊,能要回加盟費嗎?

      商標註冊不涉及商業欺詐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特許經營企業的特許人必須具有可供特許人使用的註冊商標和其他經營資源,並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換句話說,法律規定特許人的商標必須註冊,否則是違法的。

      特許人招用被特許人,未取得註冊商標,未告知被特許人,甚至故意隱瞞事實的,視爲商業欺詐。加盟商可以依法保護自己的權益,解除合同,退還加盟費,甚至索賠損失。

      但是,如果特許人在加盟前已明確聲明,尚未取得註冊商標,不能認定爲商業欺詐,風險自負。

      值得注意的是,特許權人在招聘加盟商時,在合理期限內辦理商標註冊手續或覈准商標,加盟商一般不得以特許權人經營欺詐爲由終止與加盟商相同的特許經營,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加盟商商標未註冊商標可申請退還加盟費

      依照法律規定,特許人許可被特許人使用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如加盟商的商標未註冊,即使雙方簽訂了特許經營合同,加盟商仍主張該特許經營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無效,並要求退還加盟費。

      此時雙方可協商退還聯盟費及補償費事宜,如協商未果,雙方可找專業合同律師詳細諮詢,重新確認處理方案。在約定的時間內,可以重談和解,不能重談,收集證據資料向法院起訴,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