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遭遇加盟騙局怎麼維權?

遭遇加盟騙局怎麼維權?

如果遭遇加盟騙局怎麼維權?

向當地商務部門投訴。在對企業進行投訴時,最常去的就是稅務、工商,唯獨沒有商務局,而商務部門恰恰是加盟活動的主管部門。還可法院起訴,向相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沒有結果後,加盟商可以選擇法院起訴,起訴時最好還沒有正式經營起訴廠家的貨品。

可以參考《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出臺之後,人民法院審理特許經營案件有了新的法律依據,而《條例》對企業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也做了更爲嚴格的限制,並擴大了被特許人解除合同的權限。

《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訊,並提供特許經營合同文字。

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資訊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

特許人隱瞞有關資訊或者提供虛假資訊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而《條例》二十二條對企業需要披露的資訊做了詳細充分的列明,具體包括企業的註冊情況、知識產權、財務情況、被特許人情況、訴訟情況等等。

而且,企業不但要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前真實、完整的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資訊,並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保持資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加盟騙局的誘惑也與當事人有關,賺錢的想法沒錯,但也得分清對錯。加盟時,應該看清加盟商是否渠道正規,屬於合法經營,且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場效應,而不是隻接受加盟商的言語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