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有哪些風險,股權轉讓是收購嗎

一、股權出讓方不及時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應對策略。

股權轉讓有哪些風險,股權轉讓是收購嗎

在股權轉讓中,股權出讓方的主要義務是辦理股權交割,交割的主要標誌就是完成工商登記變更,將新股東記載在公司工商檔案和公司章程中。但是,法律實踐中經常出現由於出讓方的過錯導致無法及時辦理工商登記變更的情況,給受讓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對此,律師根據實踐經驗,給出如下建議:

(一)股權轉讓合同要明確約定逾期辦理工商變更的違約責任,可以約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數額或者按照轉讓價款一定比例(如等同於銀行貸款利率的萬分之四)的方式計算違約金,加大對出讓方違約責任的懲罰力度促使其及時辦理變更。

(二)要及時和出讓股東外的其他股東聯繫,瞭解他們對股權出讓的態度,是否同意股權轉讓給股東外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等等,必要時可要求參加公司的股東會表決,實時監督。或者,由出讓方對公司股東會同意股權轉讓作出承諾或擔保。

二、股權出讓方預防轉讓法律風險的策略。

股權出讓方作爲原股東,最大的法律風險是一旦辦理了工商登記變更,受讓方已經成爲了公司的股東,但是卻拖延支付轉讓價款。這將使出讓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利保障。針對這個風險,結合律師的法律實踐,提出如下建議:

(一)調查受讓方的資金及資信狀況,看對方是否有充足的資金實力。

(二)爭取約定由受讓方提前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股權轉讓款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三)如果需要分期付款則必須約定如果對方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方式,可以約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數額或者按照轉讓價款一定比例(如等同於銀行貸款利率的萬分之四)的方式計算違約金,加大對受讓方違約責任的懲罰力度促使其及時支付。

三、法律對股權轉讓的禁止或限制性規定。

在法律實踐中,經常出現股東違法轉讓股權的情況,由於股權轉讓違反了法律或公司章程,因此被認定無效而給雙方帶來了經濟損失,常見的股權轉讓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有以下這些:

(1)公司尚未成立時股東及股權都尚不存在,此時達成股權轉讓一般是無效的,也有屬於出資權轉讓的情況;

(2)公司章程中有不得轉讓股權的特別約定;

(3)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管的轉讓期限限制尚未解除的。

透過介紹相信大家對股轉轉讓是收購的風險有了一定的瞭解,同時也能參考本文對可能遇見的風險做到有效的預防。股權轉讓中包含許多複雜的程序,如果需要轉讓自己手中的股權,還希望大家透過律師進行,而不是擅自轉讓,從而避免後期爭議的發生。畢竟面面對風險應該做到的是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