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變更後合同不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