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體工商戶侵權責任主體是誰?
個體工商戶的侵權責任由誰來進行承擔要視情況來定。
根據《民法典》第五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判斷是個人投資還是家庭投資,應審查兩方面:
一是投入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家庭財產;
二是個體工商戶經營中的收益是僅用於經營者個人享用還是用於家庭共同享用。
二、個體工商戶必須要具備哪些法律特徵?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徵: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爲單位,或以家庭爲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爲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閒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覈准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覈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纔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併、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個體工商戶是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經覈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號,並以其字號進行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應照章納稅,服從工商行政管理。個體工商戶從事違法經營的,必須承擔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所以個體工商戶它分爲個體經營的,也分爲家庭經營的,一旦出現了侵權,那麼侵權責任的承擔也是要分情況的,如果是個體經營的,那麼它的侵權責任湯嘗當然是由個體來自行承擔,如果是家庭經營的,那麼家庭的侵權責任當然是家庭來連帶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