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安市公證機構設立審批法律依據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九條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准後,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2.《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七條設立公證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審覈批准。
3.《公證法》第九條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准後,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二、吉安市公證機構設立審批辦理流程
1.申請接收申請的機構:
九江市司法局公證工作科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號東樓六樓九江市司法局A615工作時間:
5月1月-9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8:
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受理視窗提交材料的,申請被受理的,辦事對象可獲得實施機構的受理通知;
申請不被受理的,辦事對象可獲得實施機構的不予受理通知,不予受理通知將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提交申請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實施機構當場通知補正材料,通知應一次性告知辦事對象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審查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辦理條件進行書式審查。
4.決定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申請,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予以批准的決定;
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在承諾辦結時限內作出不予批准的決定。
5.制證發證《公證機構執業證》,證件有效期爲4年。
6.實人認證不需要實人認證
7.辦理進程查詢可撥打電話8.辦理結果材料審查合格後轉報省司法廳。
9.送達方式現場領取。
領取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號東樓六樓九江市司法局A615工作時間:
5月1月-9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8:
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30(法定節假日除外)在吉安市設立公證機構的人員,應向市民服務中心二樓綜合視窗提交申請材料,申請被受理的,可獲得實施機構的受理通知,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申請,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予以批准的,發放《公證機構執業證》,如有其他疑問,歡迎到本站網進行諮詢。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